重要提示: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授信条件变更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且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非关联董事1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小平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授信条件变更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变更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授信条件。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情况
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因被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收购,导致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现已更名为“四川省方大钒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钒钛”)。方大钒钛是以钒钛新材料为核心主业的大型综合性产业集团,是全球五大产钒企业之一,拥有西部最具竞争力的钢铁生产基地。目前,控股公司钢铁产能300万吨,钒产品2万吨,年营业收入500亿元以上。2025年,集团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480位,“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第251位,以及“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41位。方大钒钛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持有我行6.92%股份,为我行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方大钒钛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与方大钒钛签订的授信方案按一般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方大钒钛与本公司合作良好,无欠息、贷款逾期等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可实现“双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5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2026年5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