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重要提示: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授信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且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非关联方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彬、徐前新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授信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情况
(一)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成立于1996年3月,注册资本100亿元,股东为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90%)和四川省财政厅(10%)。国投集团业务板块众多,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路运营管理、商品销售、土地整理、资金调剂等,是乐山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在公路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截至2025年9月末,国投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1,450亿元,资产负债率70.86%,营业收入64.41亿元,营业利润4亿元,净利润3.12亿元;国投集团本部总资产396.54亿元,资产负债率70.45%,营业收入9.1亿元,营业利润0.54亿元,净利润0.53亿元。
(二)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资本50亿元,系国投集团下属公司,国投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持有我行19.90%股份,为我行关联法人。高新投集团承担乐山市“一总部三基地”战略的融资、投资、建设及运营职能,是乐山市政府工业领域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工业项目政府引导投资主体,同时负责实施高新区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资项目,与多元化投资主体开展适度的合作开发。
截至2025年9月末,高新投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415.54亿元,资产负债率67.56%,营业收入23.66亿元,营业利润-0.59亿元,净利润-1.1亿元;高新投集团本部总资产199.64亿元,资产负债率82.64%,营业收入4.7亿元,营业利润-1.7亿元,净利润-1.8亿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签订的授信方案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国投集团与本公司合作良好,无欠息、贷款逾期等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可实现“双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2026年3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