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重要提示: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存量贷款调整利率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且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非关联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彬、徐前新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存量贷款调整利率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情况
乐山嘉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新建筑”)成立于2018年7月19日,注册资本1.2亿元(实收资本0.4亿元),法定代表人曾丽明,股东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五金产品零售;木材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等。
截至2025年9月末,嘉新建筑总资产7.83亿元,总负债4.74亿元,资产负债率60.53%,营业收入4.73亿元,净利润-395.65万元。
嘉新建筑系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下辖三级子公司。国投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持有我行19.90%股份,为我行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国投集团与本公司合作良好,无欠息、贷款逾期等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可实现“双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2026年1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