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规定,现将行长任免情况披露如下: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核准任职资格。本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收到《四川金融监管局关于李映军乐山市商业银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川金监复〔2025〕96号,李映军同志自2025年5月7日起正式就任我行行长。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