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2025年三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三季度一般关联交易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2025年三季度,本公司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发生金额111,600万元。上述一般关联交易单笔发生金额虽达到本公司上季度资本净额的1%,但属于《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办法》第十六条“银行机构与关联方开展同业业务应当同时遵守关于同业业务的相关规定。银行机构与境内外关联方银行之间开展的同业业务、外资银行与母行集团内银行之间开展的业务可不适用本条第一款所列比例规定和本办法第十四条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情形,符合监管规定。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