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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重要提示:

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且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非关联方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彬、吴炯、徐前新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情况

(一)乐山嘉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乐山嘉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新建筑”)成立于2018年7月19日,注册资本金1.2亿元(实收资本4,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为乐山高新区安港路489号1幢高新盛泰孵化港A园1号,法定代表人曾丽明,嘉新建筑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负责承接高新区范围内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等建设、维修维护等施工业务,开展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技术服务以及各类材料贸易。公司当前拥有资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专业资质。嘉新建筑自2021年开始持续进行大宗材料贸易,此后持续在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等品类开展贸易活动。公司2023年-2025年6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3.2亿元、3.14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嘉新建筑总资产5.95亿元,总负债2.82亿元,资产负债率47.41%,主营收入3.14亿元,营业利润329.96万元,净利润-28.45万元。

(二)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成立于2001年6月14日,注册资本50亿元(实收资本39.31亿元),法定代表人刘永林,公司注册地址为乐山高新区安港路489号,高新投是乐山市“一总部三基地”集“融资、投资、建设、营运”为一体的重要实施主体,负责实施高新区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资项目和与多元化投资主体进行适度的合作开发,当前负责对总部经济区投资、建设和新型产业的孵化培育。高新投主体评级AA+级,债项评级AA+级。公司2023年-2025年6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69亿元、13.51亿元、16.24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高新投总资产413.28亿元,总负债277.64亿元,资产负债率67.18%,主营收入16.24亿元,营业利润0.29亿元,净利润-574.66万元。

嘉新建筑及高新投为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控股企业,国投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持有我行21.23%股份,为我行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签订的授信方案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国投集团与本公司合作良好,无欠息、贷款逾期等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可实现“双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的授信按一般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9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2025年9月19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