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重要提示: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德胜集团及关联公司签订存款服务协议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且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德胜集团及关联公司签订存款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德胜集团及关联公司签订存款服务协议。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情况
德胜集团前身为四川原国有“一大四骨干”企业—大渡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改制而成。长期以来,集团秉持“产业报国”的愿景,紧随国家战略,深耕实体经济,集团是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资产规模超300亿元,员工人数10000余人(2024年,集团在“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第473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41位,2024四川企业100强第17位)。
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胜钒钛”)为德胜集团核心企业,截止2024年12月末,德胜钒钛总资产135.20亿元,总负债73.63亿元,资产负债率54%,1-12月主营收入93.89亿元,净利润5059万元。
德胜钒钛持有我行股份6.92%,为我行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德胜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存款服务条件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与德胜集团签订的存款服务协议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德胜集团与本公司合作良好,无欠息、贷款逾期等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可实现“双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德胜集团存款服务定价执行利率未超过本公司其他同类客户的存款服务定价,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6月19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2025年6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