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重要提示: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且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非关联方董事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彬、吴炯、徐前新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向乐山空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新增98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向乐山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航空)新增98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2年,单笔期限1年,年利率3.2%。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情况
空港开发成立于2018年6月21日,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截至2024年末实收资本100万元,2025年4月乐山机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投资)对空港开发注资500万元到位后,公司实收资本达到600万元),注册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蔡金镇顺溪路888号,法定代表人饶旭,由机场投资出资(持股100%)成立。空港开发主要围绕乐山机场建设运营开展广告、商铺经营发展、建材销售等业务。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437万元,总负债394万元,资产负债率90%;当年主营收入294万元,净利润21万元。在机场投资对空港开发注资500万元后,公司负债率将降至50%以内;空港开发目前已经与中铁五局乐山项目部签订3498万元碎石供应合同,预估2025年营业收入将超过3500万元。
空港航空成立于2018年6月21日,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蔡金镇顺溪路888号,法定代表人饶旭,由机场投资(持股比例100%)出资成立。空港航空围绕乐山机场建设运营进行建材销售、工程建设、汽车租赁等。截至2024年12月末,空港航空总资产3506万元,总负债2986万元,资产负债率85%;当年主营收入1914万元,净利润38万元。2025年乐山机场投入运营后,公司将进一步开展机场地面、物流等业务,预估销售额将达到4000万元。
空港开发和空港航空由机场投资控股,机场投资由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全资控股。国投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持有我行21.23%股份,为我行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签订的授信方案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国投集团与本公司合作良好,无欠息、贷款逾期等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可实现“双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的授信按一般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6月19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2025年6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