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5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授信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且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非关联方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能军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授信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同意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陆希望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申请统一授信10.71亿元。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情况
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15日,注册地成都市机场路181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股东LIU HAIYAN(刘海燕)持股1%,大陆希望(海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大陆希望注重自主研发,拥有两百多项专利。经过多年的发展,大陆希望集团已经发展成为以机械电气、能源化工、旅游地产和建设总包四大产业板块为主的多元化综合性集团。
截至2024年12月末,大陆希望集团合并总资产100.3亿元、总负债38.35亿元,资产负债率38.2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82亿元,净利润2亿元。
大陆希望集团子公司成都大陆希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四川希望深蓝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合计持股比例7.44%。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大陆希望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协议存款条件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与大陆希望集团签订的协议存款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大陆希望集团与本公司合作良好,无欠息、贷款逾期等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可实现“双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与大陆希望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与大陆希望集团的授信按一般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5月20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2025年5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