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重要提示: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国投集团关联公司贷款利率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且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非关联方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国投集团关联公司贷款利率的议案》。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情况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由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90%、四川省财政厅占股10%。国投集团系本公司战略合作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综合贡献度较大。
乐山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成立于2017年5月11日,注册地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175号,注册资本20亿元,法定代表人童涛。该公司由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乐山嘉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新建筑”)于2018年7月1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法人代表曾丽明,公司注册地乐山高新区安港路489号1幢高新盛泰孵化港A园1号。该公司由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嘉新建筑为国投集团关联公司。
国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21%,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与国投集团的授信按一般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国投集团与本公司合作良好,无欠息、贷款逾期等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可实现“双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5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2025年3月7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