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授信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且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非关联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授信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情况
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系民营企业,成立于1993年8月5日,注册资本135,000万元,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贺正刚,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制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农药生产、农药批发等;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加工、销售;皮革及其制品生产、销售等,注册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沙板滩村。
和邦集团关联企业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我行主要股东,持股比例2.74%,其税务总监秦学玲系我行监事。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和邦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其他借款人的同类授信;本公司与和邦集团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和邦集团与本公司合作良好,无欠息、贷款逾期等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可实现“双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3日,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2024年10月25日,本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