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游船广告营销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游船广告营销项目,项目预算25万元/年。
一、采购内容: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真正把乐山市商业银行“服务地方,服务城乡,服务中小”的服务理念带入千家万户,拟通过游船广告营销模式,在大佛景区游船上进行广告投放。
二、供应商名称: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凌云路2435号
三、推荐理由: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因广告投放地点在嘉州09号游船,从该游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上也显示该船舶的所有人属于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具有在此游船上发布广告的独家权利。
为确保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游船广告营销项目的顺利进行,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联系人:四川达仓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833-2096188
采购单位联系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33-2423062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