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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关于调整部分服务收费项目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为广大客户提供服务,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我行拟对21个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修改项目3个

(一)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修改前: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不超过5元;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收费不超过10元;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收费不超过15元;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收费不超过20元;100万元以上,收费0.002%,最高收费200元。优惠措施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最高不超过4.5元;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收费最高不超过9元

修改后: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5元;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收费10元;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收费15元;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收费20元;100万元以上,收费0.002%,最高收费200元。优惠措施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4.5元;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收费9元

(二)对公结算业务申请书工本费

修改前:以实际成本价格收费

修改后:免费

(三)查询查复

修改前:根据汇款人要求,为客户提供汇出汇款的查询查复服务

修改后:根据汇款人要求,为客户提供汇入/汇出汇款的查询查复服务

二、取消项目2个

(一)对公印鉴挂失

服务内容:为客户提供对公印鉴挂失服务

收费标准:50元/次/户

适用对象:对公客户

(二)对公重要支付凭证挂失止付

服务内容:为客户提供对公重要支付凭证挂失止付服务。

收费标准:按票面金额的1‰收取,最低5元/笔。

适用对象:对公客户

三、新增项目16个

本次拟新增项目16个:其中“企业网上银行跨行转账”需按实际收取费用;其余15个业务为“免收”或“暂免”

(一)企业网上银行跨行转账

服务内容:为对公客户提供跨行转账服务

收费标准:网上银行行内转账--免收。跨行转账手续费(普通、实时)--暂免。跨行转账手续费(加急)---交易金额1万元(含)以下,每笔5元;1万元以上,暂免

适用对象:对公客户

优惠措施:跨行转账手续费(加急)---交易金额1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笔4.5元,优惠期限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免收”或“暂免”的15个业务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对象

优惠措施

备注

支票工本费

出售给对公客户的支票凭证

每份0.4元

个人/对公客户

免收

《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优惠期限为长期

支票挂失费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支票挂失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个人/对公客户

免收

《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优惠期限为长期

本票手续费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本票业务

每笔不超过1元

个人/对公客户

免收

《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优惠期限为长期

本票工本费

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本票凭证

0.48元/份

个人/对公客户

免收

《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优惠期限为长期

本票挂失费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本票挂失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个人/对公客户

免收

《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优惠期限为长期

银行汇票手续费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银行汇票业务

每笔不超过1元

个人/对公客户

免收

《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优惠期限为长期

银行汇票工本费

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银行汇票凭证

0.48元/份

个人/对公客户

免收

《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优惠期限为长期

银行汇票挂失费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银行汇票挂失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个人/对公客户

免收

《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优惠期限为长期

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通过柜台将个人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收费2元;0.2万元至0.5万元(含0.5万元),收费5元;0.5万元至1万元(含1万元),收费10元;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收费15元;5万元以上,收费0.03%,最高收费50元。

个人客户

暂免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

将个人客户现金汇入异地本行账户或汇入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每笔不超过汇款金额的0.5%,最高收费50元

个人客户

暂免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

通过异地本行柜台为本行个人客户办理取现业务(不含信用卡)

免费

个人客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

零钞清点

为客户提供人民币面额20元及以下零钞和残币的清点服务

免收

个人/对公客户

 

 

账户挂失

包括存单、存折、借记卡的口头及书面挂失

暂免

个人客户

 

 

小额账户管理费

为个人客户提供账户资金收支记录、结计利息、信息资料保管等账户管理服务。

暂免

个人客户

 

 

无兑换手续费

客户通过我行收汇,但不通过我行结汇,或要求转汇,对客户收取无兑换手续费

1‰,最低100元

个人/对公客户

暂免

 

 

本次公示自2024322日至2024年622日止,我行将自2024年623日起实施上述服务收费项目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