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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个人客户动账短信和特约商户结算服务的收费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行个人动账短信免费提醒服务、特约商户免结算手续费服务将于2023年10月31日结束,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4年第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以及我行业务发展需要,我行将对个人账户动账短信通知服务、特约商户结算服务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现予以公告:

一、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对象

备注

1

动账短信服务费

为个人客户提供账户变动短信通知服务

2元/月/账户

乐山区域个人客户

新开卡客户免除首年短信通知费

2

特约商户结算服务费

提供条码收单资金结算服务

按协议约定收取

个人/对公客户

 

二、收费规则

(一)动账短信服务费。服务费由系统自动扣费,每月1日扣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客户免收动账短信服务费:

乐山区域月日均金融资产1万元及以上客户、社保卡客户代发工资客户个人信贷客户银行卡等级在金卡及以上持卡客户。

(二)特约商户结算服务费。服务费由系统在每天交易资金清算中进行扣除,收费标准以我行与商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公告自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10月5日止,我行将在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如有疑问,请询我行各网点或客服热线96811。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23年7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