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个人动账短信免费提醒服务、特约商户免结算手续费服务将于2023年10月31日结束,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4年第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以及我行业务发展需要,我行将对个人账户动账短信通知服务、特约商户结算服务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现予以公告:
一、收费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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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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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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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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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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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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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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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账短信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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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个人客户提供账户变动短信通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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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月/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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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区域个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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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卡客户免除首年短信通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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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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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商户结算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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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条码收单资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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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约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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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对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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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费规则
(一)动账短信服务费。服务费由系统自动扣费,每月1日扣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客户免收动账短信服务费:
乐山区域月日均金融资产1万元及以上客户、社保卡客户、代发工资客户、个人信贷客户、银行卡等级在金卡及以上持卡客户。
(二)特约商户结算服务费。服务费由系统在每天交易资金清算中进行扣除,收费标准以我行与商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公告自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10月5日止,我行将在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如有疑问,请询我行各网点或客服热线96811。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