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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关于调整部分信用证业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为广大客户提供服务,我行对部分国内信用证业务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现将相关业务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国内信用证

1.开证:为客户提供开立国内信用证的服务。

开证金额的0.05%-1%(具体费率根据业务风险等情况确定);最低100元,按信用证的溢装金额上限收取。

2.延期付款确认:对远期信用证进行承兑、与到期日履行付款责任

由分支行综合客户情况及当地同业收费标准等因素,选择以下一种标准收费(最低150元/笔,本行开证、本行通知/议付的可免收):1、按付款确认金额的1‰计收。

2、按到期付款确认后期限,按季按到期付款确认金额的1‰计收。3、按到期付款确认后期限,按月按到期付款确认金额的1‰计收。

 

本次公示自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9月24日止,我行将自2023年9月25日起实施上述服务收费项目。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