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为广大客户提供服务,我行对部分国内信用证业务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现将相关业务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国内信用证
|
1.开证:为客户提供开立国内信用证的服务。
|
开证金额的0.05%-1%(具体费率根据业务风险等情况确定);最低100元,按信用证的溢装金额上限收取。
|
2.延期付款确认:对远期信用证进行承兑、与到期日履行付款责任
|
由分支行综合客户情况及当地同业收费标准等因素,选择以下一种标准收费(最低150元/笔,本行开证、本行通知/议付的可免收):1、按付款确认金额的1‰计收。
2、按到期付款确认后期限,按季按到期付款确认金额的1‰计收。3、按到期付款确认后期限,按月按到期付款确认金额的1‰计收。
|
本次公示自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9月24日止,我行将自2023年9月25日起实施上述服务收费项目。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