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定于2015年10月12日至13日、2015年10月29日至30日,分两批次发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镍包钢普通纪念币1枚。该枚纪念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纪念币面额为1元,与现行流通人民币职能相同,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
兑换期间,乐山市商业银行辖内共计14个营业网点公开面向社会大众等值兑换。采取排队现场兑换方式,每人兑换数量不超过3枚,先到先得,兑完为止。 特此公告。
附件:乐山市商业银行兑换网点及数量名单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