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合法的个人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的自然人。
服务特点:
1.贷款本息不超过存单本息,授信额度不超过存单金额的95%;
2.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
3.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利随本清等;
4.贷款利率:参照当期 LPR 对应期限价格执行。
需要准备的贷款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2.居住证明(户口簿或近三个月房租、水费、电费收据);
3.出质人及配偶同意提供质押担保的书面文件;
4.用于质押的储蓄存单;
5.本行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