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风险敞口151,600万元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且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非关联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集团授信风险敞口151,600万元的议案》,同意向和邦集团授信风险敞口151,600万元。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5%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情况
和邦集团注册资本13,500万元,实际控制人贺正刚(持股99%),经过多年经营与发展,业务已覆盖化工、能源、皮革、养殖、地产等行业。截至2022年底,公司合并总资产378.88亿元,总负债104.17亿元,利润总额49.72亿元。
和邦集团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我行股份占比为3.53%,其财务副总监秦学玲系我行监事。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和邦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其他借款人的同类授信;本公司与和邦集团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和邦集团与本公司合作良好,无欠息、贷款逾期等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可实现“双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6月20日,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2023年6月26日,本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