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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重要提示: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乐山和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协定存款定价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且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非关联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乐山和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协定存款定价的议案》,同意调整和邦生物与和邦农科在我行结算账户所签约的协定存款定价。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情况

和邦集团注册资本13,500万元,实际控制人贺正刚(持股99%),经过多年经营与发展,业务已覆盖化工、能源、皮革、养殖、地产等行业。截至2022年9月末(合并),和邦集团总资产365.8亿元,总负债101亿元,负债率27.61%,当年主营收入131亿元。

和邦集团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我行股份占比为3.53%,其财务副总监秦学玲系我行监事。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和邦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协议存款条件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本公司与和邦集团签订的协定存款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和邦集团与本公司合作良好,无欠息、贷款逾期等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可实现“双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和邦集团协定存款定价执行利率未超过本公司其他同类客户的协定存款定价,且符合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自律机制窗口指导,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