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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乐山市商业银行栖霞路支行安防(物防)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拟对栖霞路支行安防(物防)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商业银行栖霞路支行安防(物防)采购安装工程 

  二、工程概况 

  1.计划工期: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后40个日历天(随装修工程进度安排设备进场安装)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工程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2号商铺11-12号; 

  4.招标工程范围:平面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三、招标基本概况 

  1.招标范围:营业场所安防(物防)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自主招标。 

  四、投标人条件及应提供资料(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鲜章) 

  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安防类产品(设备或器材)的生产、销售、安装或金属材料及制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等(复印件加盖鲜章)。 

  3.近壹年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4.须提供经办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鲜章);经办人近3月公司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公司近3年(近3年是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延3年)以来承担过银行机构分(支)行营业场所安防设备(防尾随互锁联动门、加钞间智能防撬门、防护舱、防盗安全卷帘门等)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案例叁个(含)以上(不要求每个案例都包含上诉所有设备,但所提供案例合计须包含上诉所有设备)。须提供合同及该项目所开具的有效发票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鲜章;如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 

  6.投标人须提供在“企信宝”查询情况证明(公司有无违法、违规及司法涉诉等事项,如有须出具情况说明;提供公司股权穿透图)。 

  7.投标报名资料须按顺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在书册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公司鲜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资料有缺失的、公司印章及资料模糊不清的或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人报名(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202148日至20214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四川省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39号金融大厦(乐山市商业银行总行15楼安保后勤部),李老师(0833-2441070); 

  招标办联系人:王女士,0833-2429142 

  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报名结束后,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合格投标人发送。(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本公告公示网址:http://www.lsccb.comhttp://www.cfcpn.com 

  八、纪检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办0833-2183216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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