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访问  服务热线:96811(省内)  4001196811(省外)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信息

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业务中心业务用房窗帘项目招标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就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业务中心业务用房窗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业务中心业务用房窗帘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 工程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与吉泰路交汇处 

  四、计划工期: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后50个日历天 

  五、招标范围:成都业务中心一层营业大厅及业务用房相关的窗帘电机、窗帘面料及窗帘配件的供货、安装和培训,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共计一个包)。 

  六、招标组织形式:自主招标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具备下列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注册年限在5年以上,投标人必须是公司本部(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投标主体)。 

  (二)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型企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面积在2000平米及以上),必须提供厂房购买合同或者厂房租赁合同,并可以实地考察,同时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外地投标人必须在成都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团队,必须提供相关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近3个月公司在成都为团队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可以实地考察。 

  (三)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报名之日起往前顺延三年止)成都区域范围内有已完工的2个及以上单笔项目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银行、政府、商业中心或者酒店窗饰窗帘工程案例。 

  (四)投标人在成都地区有服务机构,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稳定的专业化的技术服务队伍。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因质量及服务问题,被采购单位提起诉讼。 

  八、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3个月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和工程验收证书、开具的发票(如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无法体现具体要求时,应开具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容至少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规模、投标人的施工内容、项目经理,如不明确,该业绩不予认可;附项目名称和业主联系方式,如所提供材料不实,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四)生产经营场地证明材料(厂房购买合同或者是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投标人需提供在成都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相关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并可以实地考察),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团队人员近3个月公司在成都地区缴纳的社保证明。 

  (五)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相关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证明;投标人自行在“启信宝”(https://www.qixin.com/)上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风险信息中关于裁判文书、法院公告、被执行人信息、失信人信息等内容。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审查,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经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 

  九、投标人报名(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201842日至20184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四川省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39号金融大厦(乐山市商业银行总行15楼安保后勤部),李先生(0833244107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十、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名结束后,招标文件仅对合格投标人发送,发送形式为电子邮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 

    缴款地点:乐山市商业银行总部营业部5、6号柜 

      号:01010151504000000018 

    户    名:其他营业外收入 

    开 户行:乐山商行总行营业部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乐山市商业银行十五楼安保后勤部,李先生(2441070)。 

  十三、纪检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办0833-2454318。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