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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业务中心业务用房室内装修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就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业务中心业务用房室内装修消防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业务中心业务用房室内装修消防改造工程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工程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与吉泰路交汇处

四、计划工期: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后120个日历天

五、建设工程面积:17000

六、招标范围:(共计1个包)消防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七、招标组织形式:自主招标

八、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具备下列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报名(资格预审)之日起往前顺延三年止)来投标承建过在成都地区的银行金融机构网点(网点营业厅须含现金区装修项目)和建筑面积在15000㎡及以上写字楼消防工程施工案例;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现场技术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九、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3月公司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及现场技术人员资质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 

4、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如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无法体现具体要求时,应开具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容至少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规模、投标人的施工内容、项目经理,如不明确,该业绩不予认可;附项目名称和业主联系方式,如所提供材料不实,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入川备案登记》(适用于四川省外企业);

7、近壹年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审查,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经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

十、投标人报名(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四川省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39号金融大厦(乐山市商业银行总行15楼安保后勤部),李先生(0833—2441070);       

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发售招标文件方式:报名结束后,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 

  缴款地点:乐山市商业银行总部营业部5、6号柜 

    号:01010151504000000018 

  户    名:其他营业外收入 

  开 户行:乐山商行总行营业部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乐山市商业银行十五楼安保后勤部,李先生(2441070)。 

十四、纪检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办0833-2454318。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