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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总行招标公告(第二次)

  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总行即将进入装修工程施工,乐山市商业银行拟对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总行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总行装修工程 

  二、工程概况 

  1、计划工期: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后60个日历天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工程地点:乐山市中心城区白燕路北段140号(龙湾水岸) 

  4、工程面积:装修工程面积约1910 

  5、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含强弱电、广告制作、空调采购安装、消防工程)、材料清单范围内 

  三、招标基本概况 

  1、招标范围:1楼营业厅及2楼办公区域精装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自主招标。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提供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川省外企业须同时提供《四川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审查)。 

  2、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二级),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审查)。 

  3、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曾担任银行营业场所装饰装修工程(须含营业厅装修,不含维修及改造类工程项目)两个以上现场项目经理(提供资料包括资质证书、信息卡和近3月公司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审查)。 

  4、近两年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5、经办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援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及援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近3月公司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近两年(近两年是指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往前顺延两年止)以来投标承担过地级市(不含区县)银行分(支)行营业场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新设机构,须含营业厅装修)项目两个以上,且单个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或单个工程项目面积在1500㎡以上的银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维修及改造类工程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审查。 

  7、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方所在地人民检查院开据)。 

  8、需原件审查的单独封装,若不能提供原件的视同该项缺失;资格审查复印件须封装成册,复印件及鲜章必须清晰可见,如模糊不清视同该项缺失。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上述资料一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经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 

  五、资格预审及发售时间:2017223日至20173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六、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请带上U盘) 

  四川省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39号金融大厦(乐山市商业银行15楼安保后勤部),李先生(244107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乐山市商业银行十五楼安保后勤部,李先生(2441070);七楼办公室,王女士(2429142)。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