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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办法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金融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现代商业银行人事管理制度,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和高水平的管理人员队伍,把乐山市商业银行建设成为高效率、高效益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乐山市商业银行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制定了《劳动人事管理办法》。本行实行全员劳动聘用合同制,行员管理坚持“平等、公正、竞争、择优”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原则,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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