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保障您的账户与资金安全,便于您合理安排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资源、降低账户被非法盗用的风险,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文件要求,我行拟开展个人“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一)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
(二)截至2023年9月30日,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注意: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反洗钱、反诈、司法“查冻扣”等原因已受到管控或交易限制的账户不纳入本次提醒提示工作范围。
二、提示时间
截止2024年8月31日为集中提醒提示阶段。
如您的账户属于“沉睡”账户范围的,请您务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年8月31日前到我行任一网点办理沉睡账户激活或销户等业务。
三、风险防控提示
(一)我行将通过营业网点、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通知,或采取电话通知,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提示。
(二)提醒提示期间,我行不会以任何短信或电话方式要求您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进行非柜面转账交易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
如有任何疑问,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4001196811(省外)/96811省内查询有关情况。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持续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特此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