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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关于新增银团贷款相关费用收费标准的公示

乐山市商业银行关于新增

银团贷款相关费用收费标准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为适应市场发展,更好地服务客户,我行对银团贷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商业银行价格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我行收费项目公司信贷业务项下增加银团贷款收费项目。具体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银团贷款

安排费

我行牵头或参与银团贷款,向客户提供本外币贷款或其他授信业务,及在银团筹组过程中提供的顾问、咨询、安排和代理等服务。

一次性收取。按不低于银团贷款总额的0.2%收取,或按各方协议收取。

承诺费

每年支付。按不低于银团贷款未提用额度的0.2%收取,或按各方协议收取。

参加费

一次性收取。按不低于银团贷款承贷金额的0.05%收取,或按各方协议收取。

代理费

每年收取。按不低于银团贷款总额的0.25%收取,或按各方协议收取。

 

本次公示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6月14日止,我行将自2023年6月15日起实施上述服务收费项目。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