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现将我行受理单位客户银行询证函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受理函证方式。我行接受邮寄银行函证和注册会计师现场跟函。现场跟函的,注册会计师需临柜出具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
二、回函方式。我行采用人工回函的方式办理函证业务。
三、回函单位。各营业网点为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办理单位,总行金融市场部负责根据我行通过金融市场开展的投资和融资业务进行回函。
以上公告事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开户网点或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6811进行咨询。(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表)
特此公告,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理解和支持。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