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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乐山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乐山市商业银行党委公告

根据市委对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乐山市商业银行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乐山市商业银行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时延伸巡察分支机构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

二、巡察内容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安排部署情况,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落实深化改革决策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看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看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的情况,看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三、巡察安排

时间:20191122日至1223

联系电话:15183373982(受理电话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8:00

电子邮箱:lsswxcz3@163.com

巡察期间,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支持配合巡察组共同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乐山市委第三巡察组

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