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5]48号)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我行全国范围内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如客户之前已持有我行全国范围内4张(含)以上借记卡的,我行不予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除外);同一代理人在我行全国范围内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96811咨询。
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支持!
特此通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16年5月20日